这个动作,他已经做了整整十年。
十年前刚结婚那会儿,我就发现了这个小习惯。每次过马路,他总会不动声色地和我换位置,让自己站在靠车流的那边。起初我以为只是巧合,后来发现,无论是去超市买个菜,还是在陌生的城市旅行,只要走到马路边,这个切换位置的动作就会自动发生。
记得刚结婚第二年,我们在上海外滩过马路。那是个很大的十字路口,车流如织。他一手拎着我们刚买的特产,一手护着我的后背。走到一半红灯亮了,我们被困在路中央的安全岛上。前后左右都是车,他把我圈在怀里,用整个后背对着车流。那一刻,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“港湾”。
第三年我怀孕了。他的这个习惯变本加厉——不仅过马路,只要走在人稍微多点的地方,他都会走在外侧。孕晚期我走路笨重,有次差点被一个跑着玩的孩子撞到,幸亏他及时挡了一下。从那以后,他牵我的手总是握得特别紧,过马路时更是全方位防护。他说:“现在可是两个人呢。”其实他想保护的是三个人——他把我护在里侧,我护着肚子里的宝宝。
孩子出生后,我们变成了三个人过马路。他一手抱着孩子,另一只手还要腾出来护着我。有时我看着都觉得他像个笨拙的杂技演员,可他从不嫌麻烦。等孩子会走路了,我们就一人牵孩子一只手,但每到路口,他一定会让孩子站在最中间,我依然在里侧。
这十年里,我们搬过三次家,换过两座城市。从最初租的三十平米小屋,到现在贷款买的这套小三居;从他骑电动车载我,到后来买了第一辆二手车;从两个人手牵手,到中间多了个蹦蹦跳跳的小人儿——很多东西都变了,唯独这个过马路的习惯,像刻在他骨子里的程序,从未改变。
去年冬天,我父亲生病住院。那段时间,我们天天往返于医院和家之间。有一天晚上从医院出来,已经十点多了。过马路时,他照例把我护在里侧。那天的风特别冷,他把自己那件厚羽绒服脱下来披在我身上,自己只穿了件薄毛衣站在车来车往的那一侧。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,我看见他头顶已经有了几根白头发。那一刻,我突然特别想哭。这个为我挡了十年风雨的男人,也会老的啊。
其实我们的生活并不总是诗情画意。这十年,我们为谁洗碗吵过架,为孩子教育红过脸,为过年回谁家闹过别扭。他有臭袜子乱丢的毛病,我有时会唠叨个不停;他记不住纪念日,我嫌他不够浪漫。婚姻里该有的鸡毛蒜皮,我们一样都没少。
可是每次吵架后,只要一起出门,过马路时他还是会下意识地把我护在身后。等过了马路,可能还在生气的我会故意甩开他的手,但心里知道,有些东西是吵不散的。
闺蜜常说,她老公谈恋爱时也这样,结婚几年就忘了。可我家的这位,好像把这个动作变成了呼吸一样的本能。去年我们参加他同事的婚礼,回来的路上,他喝得有点多,走路都晃悠。可过一个窄窄的小马路时,他还是摇摇晃晃地要和我换位置。我笑他:“醉成这样还记得这个?”他口齿不清地说:“当然记得,你在里面,安全。”
十年了,我们从二十多岁走到三十多岁。他发际线稍微后移了点,我眼角有了细纹。激情慢慢沉淀成亲情,玫瑰花变成了买菜时顺手带回来的一把青菜。很多轰轰烈烈的誓言都模糊了,反而是这些细枝末节的动作,清晰地留了下来。
现在,连我们六岁的儿子都学会了这个动作。每次一家三口过马路,儿子会主动说:“妈妈你走里面。”然后学他爸爸的样子,用小小的身体挡在我外面。那一刻,我心里又暖又酸——孩子把这个温柔的习惯学去了,这大概就是最好的家教吧。
昨天过完马路,我问他:“你为什么总记得让我走里面?”他愣了一下,好像从来没思考过这个问题。“习惯了,”他说,“你在里面,我放心。”
就这简单的八个字,我突然觉得,这十年婚姻所有的好与不好,都值得。
是啊,十年了,爱情可能不再是最初心跳加速的模样,但它变成了过马路时一个不变的位置,变成了有人始终把你护在生活风雨之外的那个侧。日子一天天过,马路一条条走,而我知道,只要他在身边,我永远都在最安全的那一侧。
这大概就是婚姻最踏实的样子吧——不需要太多惊天动地的誓言,只是在每一个普普通通的路口,都有人自然而然地,把你护在身后。十年如一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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