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我们结婚第三年,他接我下班的第一百二十七次。数得这么清楚,是因为每次他都会在手机日历上悄悄标记。后来被我发现了这个秘密,他不好意思地笑笑:“想看看什么时候能攒够一千次。”
收拾东西下楼,初冬的夜风像冰水泼在脸上。我裹紧外套,看见他的车静静停在老位置——路灯正下方,像专属停车位。走近了,车窗缓缓降下,暖气和陈奕迅的《陪你度过漫长岁月》一起流淌出来。
“今天怎么这么晚?”他伸手接过我的包,指尖碰到我的手,凉得他皱眉头,“手这么冰。”
话音没落,他已经调高了空调温度,把准备好的保温杯递过来:“红枣姜茶,趁热喝。”
杯盖拧开,浓郁的红枣香混着姜的辛辣扑面而来。喝第一口,滚烫的甜从喉咙一路暖到胃里,冻僵的手指慢慢恢复知觉。
“还有这个,”他从后座拿出牛皮纸袋,“你上周说想吃的灌汤包。”
纸袋还烫手,打开来,八个白白胖胖的包子挤在透明餐盒里,皮薄得能看见里面的汤汁在晃动。他递过吸管:“小心烫。”
我小心地咬开一个小口,汤汁涌进口腔,鲜得让人眯起眼睛。肉馅饱满紧实,能尝出香菇和虾仁的颗粒感。
“哪家买的?这个点还开门?”
“就你说的那家‘老盛昌’。”他轻描淡写,但我知道那家店离公司八公里,而且九点半就打烊。后来才从他朋友那儿听说,他加了老板微信,软磨硬泡让人家多等了半小时。
吃着包子,我注意到他右手虎口贴着的创可贴。
“手怎么了?”
“没事,热汤的时候溅到了。”他轻描淡写,可我知道肯定不止这么简单——后来在厨房发现打碎的碗才明白,他是想给我换个保温效果更好的碗,热汤时手滑了。
车里很安静,只有我吃东西的细微声响和他偶尔切换歌曲的按键声。他从不在这时候问“工作顺利吗”或“什么时候能早点下班”,就只是安静地陪着。这种沉默比任何安慰都有力量——他理解我所有的疲惫都写在脸上,不需要再被追问。
等红灯时,他忽然说:“你看,月亮特别亮。”
我抬头,果然看见一轮清冷的满月挂在楼宇之间。在城市待久了,都快忘记抬头看天了。
“明天应该是个晴天。”他说着,把天窗打开一条缝,让月光斜斜地照进来。
这一刻,加班带来的烦躁突然消散了。不是因为他带了夜宵,也不是因为他来接我,而是他让我觉得,无论多晚,这世上总有人在等你;无论多累,总有个地方可以安心地吃一口热饭。
快到家时,我迷迷糊糊快睡着了。半梦半醒间,感觉他调高了空调温度,把音乐声关小,又把自己的外套轻轻盖在我身上。外套有他身上淡淡的洗衣液香味,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油烟味——那是他在厨房忙碌的痕迹。
其实他以前也不会做饭。刚结婚时,他连煮泡面都会糊锅。现在却能照着菜谱给我做复杂的夜宵。这双手,曾经只会写代码、打篮球,现在熟练地握着锅铲,记得我所有挑剔的口味。
车停进车位,我假装刚醒。他笑着揉揉我的头发:“演技太差,早就看见你偷看我了。”
我们一起笑起来。
电梯里,他自然地牵起我的手。他的手很暖,完全包裹住我冰凉的手指。楼道声控灯应声而亮,在推开家门前,他忽然转身抱住我,低声说:
“辛苦了。”
就这三个字,让我眼眶发热。
餐桌上,他早就温好了牛奶。玻璃杯下压着张便签纸,画着个笑脸。这个习惯他坚持了三年——无论多晚,都会给我留张手写纸条。有时是天气预报,有时是摘抄的诗句,更多时候只是简单的“晚安”。
我慢慢喝着牛奶,看他在厨房清洗保温盒的背影。这个画面普通得不能再普通,却让我想起无数个这样的夜晚:
暴雨天,他浑身湿透地提着完好无损的便当盒出现在公司楼下;我感冒时,他带着保温壶装的冰糖雪梨;我项目失败那晚,他什么都没说,只是带了我最爱的小馄饨,默默陪我坐在车里吃完……
这些瞬间串联起来,构成了我们婚姻最真实的模样——没有惊天动地的浪漫,只有日复一日的陪伴。就像他常说的:“日子是过出来的,不是说出来的。”
洗漱完躺下,已经快一点了。他很快睡着,呼吸均匀。我借着月光看他,这个男人的侧脸在三年里悄悄褪去青涩,多了些许细纹。我们都变了,又好像什么都没变。
窗外,城市彻底安静下来。远处还有零星的灯火,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人像我们一样,正在某个亮着灯的窗口,分享着一天中最后的温暖。
我轻轻握住他的手,他无意识地回握,在睡梦中也没有松开。
明天还要早起,还要面对做不完的工作和压力。但此刻我知道,无论多晚,总会有一盏灯为我亮着,总有一个人带着热腾腾的食物和毫无保留的爱,在等我回家。
这大概就是平凡生活里,最不平凡的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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