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他的故事,开始得毫无新意。大学图书馆,下午四点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,他坐在我对面,抬头时正好撞上我的目光。就那一眼,像有什么东西在心里轻轻拨了一下。后来他总说,那天我的头发被阳光镀成了金色,像童话里的场景。
我们是那么不同的人。他理性、冷静,做任何事都要列计划表;而我感性、冲动,会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雨而兴奋半天。可偏偏就是这样两个人,在一起了整整五年。五年啊,从青涩的校园走到纷繁的社会,我们见证了彼此最狼狈也最真实的样子。
记得刚毕业那年,我们挤在不到二十平米的出租屋里。冬天没有暖气,两个人裹着同一条毯子看电影,呵出的白气都带着甜蜜。发工资的第一天,他会带我去吃街角那家麻辣烫,多加一份我爱的牛肉丸。那时真穷,穷到买一根糖葫芦都要犹豫,可心里是满的,满得快要溢出来。
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?大概是从他越来越忙开始。加班、应酬、出差,我们见面的时间从每天变成每周,后来甚至一个月都难得一起吃顿饭。我开始变得敏感,会因为一条没回复的微信胡思乱想,会在他回家后偷偷闻他外套上有没有陌生的香水味。
那些争吵具体为了什么,现在大多记不清了。只记得最后那次,是在我们搬进新家的第三个月。那天我准备了烛光晚餐,想庆祝我们的五周年纪念日。从晚上七点等到十一点,菜热了又热,最后他醉醺醺地推开门,完全不记得这个日子。
“不就是个纪念日吗?至于这样上纲上线?”他揉着太阳穴,满脸疲惫和不耐烦。
我站在冷掉的饭菜前,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陌生得可怕。五年的点点滴滴在脑海里翻滚,最后凝结成一句:“我们分手吧。”
他愣住了,酒醒了大半。沉默了很久,他说:“好。”
没有挽留,没有解释,就这样结束了。后来我才知道,那段时间他公司面临危机,他压力大到整夜失眠,却从不肯跟我说。我们都是太骄傲的人,骄傲到宁愿失去,也不愿在对方面前示弱。
分手后的第一个月,我像个行尸走肉。每天照常上班、下班、吃饭、睡觉,可做什么都心不在焉。会在超市看到他爱喝的酸奶时突然愣住,会在路过我们一起逛过的公园时泪流满面。最可怕的是夜晚,闭上眼睛全是他的影子,那些甜蜜的、争吵的、平淡的日常,像电影一样反复播放。
朋友劝我:“忘了他吧,开始新的生活。”我何尝不想?我删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,把他送的东西都打包捐了,甚至搬了家。我以为这样就能重新开始。
可是心不听话。
去年冬天,我在商场远远看见一个背影,心跳瞬间漏了半拍。明明知道不可能是他,还是追着那个背影走了好久,直到在人群里跟丢。那一刻,蹲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里,我哭得像个迷路的孩子。
原来真正的疼痛,不是分手时撕心裂肺的争吵,而是这些不经意的瞬间——听到某首我们一起听过的歌,闻到空气中飘来的他常用的那款香水味,甚至只是下雨天,都会让我想起他总是不记得带伞,每次都要我提醒。
前几天整理旧物,在箱底发现了一张泛黄的电影票根,是我們第一次约会看的电影。票面上的字已经模糊,可那个夜晚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:他紧张得手心出汗,爆米花撒了一地,电影散场后我们沿着街道走了很久,谁都不舍得说再见。
我把票根握在手里,坐在冰凉的地板上,任由回忆如潮水般涌来。那些好的、坏的、甜的、苦的,都是我真实爱过的证据。
现在我终于明白了,有些过往,不是想忘就能忘的。它会长进你的血肉里,成为你的一部分。每当生活稍有波澜,它就会隐隐作痛,提醒你曾经那样深刻地活过、爱过、痛过。
我不再强迫自己忘记了。就让它在那里吧,像一道不会消失的疤痕。疼的时候,我就摸摸它,对心里的那个孩子说:我知道你还记得,没关系,我也记得。
也许某一天,当我能平静地讲述这段故事而不流泪,当那些疼痛的拉扯变成温柔的抚摸,我就真的走出来了。但不是今天,不是现在。现在的我,还在学着与这份疼痛和平共处,带着它继续往前走。
毕竟,能让你这么疼的,一定也曾让你非常幸福过,不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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