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住在楼上,抱着一摞书往下走,我们差点撞个满怀。书散了一地,他连声说着对不起,抬头时,我撞进了一双清澈的眼睛里。真的,那一刻我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,咚咚咚的,像有只小鹿在胸口横冲直撞,慌得我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。
后来他请我喝奶茶赔罪。坐在小区门口那家小小的奶茶店里,阳光透过玻璃窗,把他侧脸的轮廓照得毛茸茸的。他说他叫陈默,在附近的设计公司工作。我们聊了很久,从喜欢的电影到大学时的糗事,他说话时总是不急不缓的,偶尔笑起来,眼角会有细细的纹路。
那大概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个夏天。我们很快就在一起了,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,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黏着对方。他会骑着那辆破自行车载我在老城区转悠,后座吱呀吱呀地响;我会笨手笨脚地给他做便当,哪怕番茄炒蛋变成了番茄炒焦炭。晚上我们常常牵着手在河边散步,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,他指着天上的星星,告诉我哪个是北斗七星。那时候啊,连空气都是甜丝丝的,觉得这辈子就是他了,再不会有别人。
我们一起租了个小房子,有了真正的家。刚开始那两年,日子虽然不宽裕,却满满的都是温暖。冬天他会把我的脚捂在怀里,夏天我们会挤在沙发上分半个西瓜吃。他加班晚归时,总有一盏灯为他亮着;我生病时,他请了假守在床边,一夜不敢合眼。
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?大概是他升职之后吧。
他越来越忙,回家越来越晚。起初我还会等他,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睡着。后来,连等他回家都变成了一种奢望。餐桌上留给他的饭菜,常常是热了又热,最后还是倒掉。我们开始为小事争吵——为什么总不接电话,为什么忘记我们的纪念日,为什么连周末陪我看场电影的时间都没有。
有一次我发烧到三十九度,给他打电话,他说在开会,晚点回。那个“晚点”,一直晚到了第二天凌晨。我蜷缩在沙发上,浑身滚烫,眼泪止不住地流。他回来时,我已经自己挣扎着去了医院又回来。他满脸愧疚,抱着我说对不起,说下次一定改。
可是啊,下次复下次,下次何其多。
我过二十七岁生日那天,他答应一定准时下班陪我。我从下午就开始准备,做了他爱吃的糖醋排骨,买了蛋糕,还特意穿了新买的裙子。天黑了,菜凉了,他始终没有回来。快十二点时,我才收到一条微信:“宝贝对不起,临时有个大客户,走不开。”
我一个人坐在餐桌前,看着蜡烛一点点烧尽,烛泪堆了厚厚一层。那一刻,心里有什么东西,啪嗒一声,断了。
后来,我们连吵架都懒得吵了。家变成了旅馆,我们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。有时候我半夜醒来,看着身边熟睡的他,会恍惚——这个眉眼依旧清秀的男人,真的是当年让我心跳漏拍的那个人吗?
真正让我死心的,是那个雨夜。我妈突然住院,我慌得六神无主,给他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没人接。最后是邻居大哥开车送我去医院,陪我忙前忙后。凌晨两点,陈默才回电话,语气疲惫:“刚才在应酬,没看手机。妈怎么样了?”
我说没事了,你忙吧。
挂了电话,我在医院走廊里坐了很久。窗外的雨哗啦啦下着,像是要把整个世界都洗干净。可我知道,有些东西,再也洗不干净了。
提分手的时候,他愣住了,然后红了眼眶。他说他知道错了,说他这些年来忽略了我,说他其实一直都很爱我。他说得很真诚,我相信那一刻他是真心的。
可是啊,我的心已经燃尽了,再多的歉意也点不着了。
搬走那天,阳光很好,就像我们初遇的那个午后。他站在门口送我,眼睛肿肿的。我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我们共同生活了五年的地方——玄关处我们一起挑的鞋柜,阳台上我养的多肉,厨房里他修过三次的微波炉。
“再见。”我说。
他嘴唇动了动,最终什么也没说。
下楼的时候,我的脚步很轻。没有哭,也没有回头。只是走到二楼那个转角时,阳光正好从破窗户照进来,灰尘依旧在光柱里跳舞。
一切都和五年前一模一样。
只是那只曾经在这里乱撞的小鹿,已经安静地睡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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